行政規范性文件
一、信息發布
發布內容遵循的總體原則:信息公開應當遵循合法、及時、準確和便民的原則,能準確、及時地反映本單位各項工作最新動態。
公開的內容主要有:
1.我縣制定的政務公開目錄規定須對外公布的機構信息、規范性文件和政務動態等信息;
2.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事項;
3.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事項;
4.反映我局的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
5.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事項。
我局應主動、及時報送其新產生和掌握的政府信息,于信息產生后及時報送本單位政府信息發布審核人員;經審核后的信息,于信息審核通過當日發布。
二、信息審核
需要發布上傳的各種信息,應經過本單位分管領導審核簽字同意,確保信息宣傳報道的真實性、時效性和高質量。信息發布嚴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網,上網信息不涉密”的原則,層層把關,凡未經審核的信息嚴禁上網發布。
要對上網信息嚴格把關,確保信息內容符合國家政策方針和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確保信息中的統計數據準確無誤,確保信息符合保護知識產權的有關規定,不會給其他單位、個人造成危害。
不得發布與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相違背的信息,不得制作、復制和傳播各類不健康信息,全面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對公民個人隱私的保護,不得發布虛假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工作職責
1.認真學習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條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相關業務,努力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政策水平。
2.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的宣傳工作,提高廣大干部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意義的認識,并在了解、熟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基礎上自覺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3.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的具體業務工作:(1)做好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匯集和上傳工作,對本機關的政府信息進行維護和更新。(2)處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申請。按照流程接受社會公眾的申請。根據所申請政府信息的內容及類別,在規定的時限內做好答復工作。(3)根據需要,適時更新《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做好各類公開信息的統計、歸檔和總結工作。(4)完成上級政府信息公開部門和領導交辦的與政府信息公開相關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