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規范性文件
一、考核原則
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效、促進工作的原則。
二、考核對象
局政府信息公開各相關股室、局下屬單位。
三、考核內容
(一)局各股室、下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情況;
(二)更新、發布的政府信息情況;
(三)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保密審查情況;
(四)辦理并答復依申請的政府信息情況;
(五)協調確認局機關各股室、單位要公開的涉及其他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情況;
(六)完成領導交辦的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事宜的情況。
四、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局政府信息公開考核的領導工作;
(二)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監督考核工作,研究、指導、部署和組織具體考核事項;
(三)局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小組主要由局機關各股室抽調人員組成。
五、考核的形式和方法
(一)季度檢查。每季度針對考核內容開展監督檢查工作。
由局機關各股室、單位負責統計本單位或本部門的政府信息內容、數量及信息公開辦理情況,按季度報考核小組??己诵〗M及時統計分析并進行通報。
(二)年終考核??己诵〗M對局機關及局屬單位年度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提出評定意見,并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六、考核結果的評定和運用
(一)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各股室、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質量,做出評定,并對考核結果予以通報,對未達工作要求的股室、單位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
(二)政府信息公開考核結果納入到全局年度考核內容中。對考核優秀股室及單位進行表彰。
七、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